公开事项
一级事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二级事项:2023年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补贴
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和水稻实际生产者,有承包合同约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约定,2023年补贴农户10660户;
补贴范围:在清河区范围内合理合法种植的耕地(包含二轮土地承包在册面积和有合法退耕审批手续的耕地),补贴面积150736.99亩;
补贴标准:玉米补贴标准74.37元/亩、大豆424.38元/亩、水稻111.95元/亩。
申请程序:种植户自主申报,村里核实公示7天,无异议后汇总报乡镇街,乡镇街审核后汇总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联合政府督查室、区财政局抽查,合格后财政局兑现资金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村级再次资金公示7天。
咨询电话:024–72177103
受理单位:铁岭市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按照市文件要求工作进度开展项目落实,资金下发等工作。
联系电话:024-72177103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渠道:各村委会公示栏,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