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卫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0日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河区卫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清河区卫生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清河区卫生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河区卫生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清河区卫计局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确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组织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施。负责全区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检测及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慢性病防治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监督和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

  (八)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

  (九)组织实施促进出售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十)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十一)制定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机制。

  (十二)组织拟订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三)组织拟订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

  (十四)负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监督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负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二)共有4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3家。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以下几方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保障全区农民享受医疗服务,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负责合作医疗费用的审核与报销,对合作医疗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负责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监测医疗服务费用;负责对乡镇合作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各种违反制度行为。

  清河区医院: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开展内、外、妇、儿、、中医、骨伤、五官、糖尿病、疼痛科、社区医疗、CT、放射线科、电诊科、超声科、检验科业务及相关的诊疗与护理。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各类疾病的防疫、防治保障、地方病防治、寄生虫防治、职业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清河区卫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3家。

  第二部分 清河区卫生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当年收入合计519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91.31万元。2017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17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5191.31万元。

  2017年当年总支出5191.3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4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86.4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9.39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42.47万元,综合医院支出4028.1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7.6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84.48万元,妇幼保健机构76.7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8.71万元,计划生育机构39.57万元,计划生育服务2.06万元,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02万元,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7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303.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4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86.4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9.39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42.47万元,综合医院支出4028.1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7.6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84.48万元,妇幼保健机构76.7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8.71万元,计划生育机构39.57万元,计划生育服务2.06万元,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02万元,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7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62.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9.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2017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1.58万元,主要是减少车辆运行,

  维修费用有所降低。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10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清河区卫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2万元,比2016年减少20.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清河区卫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清河区卫生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数为5191.31万元,比2016年增加1078.61万元。主要原因:增资和综合医院收入增加。2017年支出数为5191.31万元。比2016年增加1078.61万元,主要原因:增资和综合医院收入增加。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截止清河区2017年部门决算定稿日,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实施绩效管理,无重点评价项目,故无具体项目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请下载查看:附件2:卫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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