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清河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清河分局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清河分局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清河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新浪体育nba_新浪体育直播-在线|官网: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拟我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与总体方案;负责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承担创建卫生城市等部分职能;
(四)负责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所涉及的临时占用道路、临街建筑物外部装饰装修及各类建筑物外部拆迁的审批;负责户外广告、牌匾等标志性设施设立的核准。
(五)执法权限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及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房产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建筑装饰装修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法打凿自备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民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共有2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主要职能有11方面:
1、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组织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
3、对拟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征收补偿费用的专户存储、监管;?
5、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等进行调查、认定与处理;?
6、协调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其他建筑等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7、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
8、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9、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有关机构实施征收与补偿;
10、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1、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清河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第二部分 铁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清河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当年收入合计5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3.2万元。2016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6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563.2万元。
2016年当年总支出563.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功能科目支出1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功能科目支出1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功能科目支出3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功能科目支出3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功能科目支出28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63.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8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功能科目支出1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功能科目支出1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功能科目支出3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功能科目支出3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功能科目支出28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2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6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5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 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铁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清河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万元,比2015年减 7.1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铁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清河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铁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清河分局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2016年铁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清河分局单位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当年收入合计 244.44万元,支出合计 244.44万元,比2015年减少11.03 万元,减幅5 %,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职工人数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减少。 2016年当年支出合计244.44万元,比2015年减少11.03万元,减幅 ?5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项目减少11.1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6年度职工人数下调工资减少6.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下调5.3万元。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城管执法0.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