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7日
清河区团委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河区团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清河区团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清河区团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河区团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团区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团区委由区委领导。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性青年社团组织。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促进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
2、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国情、区情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
3、参与我区有关青少年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有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组织和带领全区青年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5、承担全区青年外事和区内外友好交流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清河区团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第二部分 清河区团委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当年收入合计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万元。2017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0万元?。2017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56万元。
2017年当年总支出5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万元,事业运行支出2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5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万元,事业运行支出2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2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2017年决算数与上年相对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清河区团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6万元,比2016年减少0.2万元,增幅-24.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数为56万元,比2016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2017年支出数为56万元。比2016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截止清河区2017年部门决算定稿日,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实施绩效管理,无重点评价项目,故无具体项目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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