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执法依据

来源: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11-14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1992622日发布,201118日予以修订,201731日第二次予以修正)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地方性法规】2012年1月5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5月25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新浪体育nba_新浪体育直播-在线|官网:修改 <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 等8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9月28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新浪体育nba_新浪体育直播-在线|官网:修改 <辽宁省档案条例> 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砍伐、移植城镇树木的,由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植树木,并可以处所砍伐、移植树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